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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死刑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5日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做出重审一审宣判,对被告人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香港新闻社10月25日电 25日,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某某、杨某某等9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案进行一审宣判,对被告人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了解,杨妞花等被害人及家属到庭参加诉讼。

此案于10月11日在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一审开庭,公诉机关指控余华英涉嫌拐卖的儿童从11人增加到17人。

案情回顾

2004年,余华英在云南作案时落网。因为害怕,她隐瞒身份,化身张芸,被判8年,后减刑3年,2009年获释。

2022年,被拐女孩杨妞花报案,余华英再次被捕,她的罪恶不断被揭开。

2023年9月18日,贵阳中院一审判决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一审判处余华英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23年11月28日,该案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

2024年1月8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余华英拐卖儿童案作出二审裁定,发回重审。法院认为,原判遗漏原审被告人余华英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部分事实不清楚,为查清上诉人余华英全部犯罪事实,应予重审。

2024年10月11日,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案重审一审,公诉机关指控余华英涉嫌拐卖的儿童从11人增加到17人,建议对余华英判决死刑。

(综合媒体报道)

责任编辑:李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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