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香港 / 正文

涉洗黑钱被捕 47岁男子被加重25%刑期判囚37个月

一名47岁男子涉洗黑钱罪被捕,今日(28日)于荃湾裁判法院提堂。警方根据《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就判刑向法庭申请加重刑罚。

资料图。

一名47岁男子涉洗黑钱罪被捕,今日(28日)于荃湾裁判法院提堂。警方根据《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就判刑向法庭申请加重刑罚。法庭经审视后批准申请,该名男子被加重25%刑期,经考虑其他因素后,最后被判囚37个月。

警方表示,2021年3月至4月期间接获2宗报案,指早前接获自称“内地官员”的人士来电,要求报案人提供银行资料。2名受害人其后发现银行户口内共30万被转走,怀疑受骗于是报案。东区警区重案组人员经调查后,于2022年9月16日拘捕一名当时45岁的本地男子,涉嫌“处理已知道或相信为代表从可公诉罪行的得益的财产”(俗称企图“洗黑钱”)。

警方呼吁市民切勿租借或卖出个人银行或支付工具的户口,以免被骗徒利用作洗黑钱及收受骗款。任何人如协助诈骗集团,有机会触犯以欺骗手段取得财产罪,一经定罪,可被判监禁10年。另外,如任何人租借户口,亦有机会触犯洗黑钱罪,根据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组织及严重罪行条例》,洗黑钱可被判罚款500万元及监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试法。

责任编辑:米莱
延伸阅读

香港新闻社

有视界·有世界

三跑启用|李家超冀全速恢复本港航空运力 结合湾区优势扩阔国际联系

中国外交部:三名被美方错误羁押的中国公民平安回到祖国

李家超:加入RCEP,香港已做好充分准备

陈茂波:东盟及海湾地区带来机遇 全体香港团队要主动出击

申诉专员公署将于12月3日首次在港举办国际申诉专员高峰论坛

蒋丰:中日高层互动或为两国关系转暖铺路

李家超:本港检察官追求正义坚守法治 冀追求最高检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