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通社12月12日电 韩国大法院(最高法院)12日就前法务部长官、第二大在野党“祖国革新党”党首曹国涉嫌子女升学舞弊和阻碍原总统府青瓦台监察组调查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处曹国有期徒刑2年。
大法院当天作出维持原审判决的决定,判处曹国有期徒刑2年,追缴非法所得600万韩元(约合4192美元)。大法院还针对因涉嫌入学舞弊而被一并起诉的曹国妻子、前东洋大学教授郑庆心作出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的判决。
随着曹国最终获刑,其国会议员资格将被剥夺,同时根据《公职选举法》和《国会法》,今后5年丧失被选举权,这意味着其无法参加下一届大选。与此同时,他还丧失党员资格,预计他将很快辞去祖国革新党党首一职。
曹国2019年12月首次被起诉,今年2月在二审中获刑2年,10个月后最高法院作出终审裁决。大法院表示,被告人上诉的理由不成立,根据《刑事诉讼法》,只有在被判死刑、无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及监禁的案件中,被告人才可以量刑不当为由提出上诉。对于二审判无罪但检方提出抗诉的部分,大法院予以驳回。
曹国涉嫌为子女升学舞弊,并以其女奖学金的名义收受釜山医疗院前院长卢焕中提供的600万韩元(约合4192美元)贿赂。曹国还涉嫌阻碍青瓦台特别监察组对前釜山市经济副市长柳在洙的调查。一审和二审法院均认定曹国多数嫌疑成立,判处其2年有期徒刑。
韩国舆论认为,随着曹国被判刑,针对总统尹锡悦的弹劾动议表决可能会产生影响。(完)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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