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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真D|《明报》的误导

保安局副秘书长王秀慧昨日致函《明报》,质疑该报一篇有关《保护关键基础设施(电脑系统)条例草案》的报道内容,涉以偏概全及误导。作为一家标榜客观中立报道立场的媒体,何以会出现被指以偏概全的误导性报道?究竟是无心之失的客观报道?还是有心之失的误导?各界都给予关注,并期待通过法例解读以进一步厘清个中原委。

文 | 黎岩


保安局副秘书长王秀慧昨日致函《明报》,质疑该报一篇有关《保护关键基础设施(电脑系统)条例草案》的报道内容,涉以偏概全及误导。作为一家标榜客观中立报道立场的媒体,何以会出现被指以偏概全的误导性报道?究竟是无心之失的客观报道?还是有心之失的误导?各界都给予关注,并期待通过法例解读以进一步厘清个中原委。


统览《明报》报道及政府回函,当局所指的“误导”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政府立例的咨询是否足够及是否广泛听取并接纳业界的意见建议。《明报》报道全文明显地只是集中或聚焦于去年7月份少部分业界于咨询期内表达关注的意见,刻意忽略在整个咨询期间、包括立法会审议期间代议士就社会各界所关注的问题提出的修订,完全无提及政府后期与业界的沟通及解说,并已大致释除业界疑虑(当然不可能做到百分之百释除),而明显地对大部分表达支持及提出正面建议的主流意见视而不见,如此选择性地片面撷取能够自圆其说的所谓客观报道,其实已经失去了客观性,更非中立立场,故此,当局有足够理据认为报道以偏概全。


其次,《明报》之所以得出以偏概全的结论,其出发点就在于质疑政府公开咨询不足够,未能全面反映业界的声音与关注。查实,当局于去年7月的咨询先后收到53份意见书,当中52份支持立法或提出正面建议,包括就条例覆盖的范围及罚则等等,都提出了具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而其中有47份来自专业界别,更就基础设施的定义、范畴、运作、涉外等等业界关心的专业议题提出了多达600条的修订建议,当局亦与业界举行了超过15场的正式沟通会议,政府亦完全是在业界建议意见的基础上作出了适应特区社会环境及未来发展趋势的可行性修订。期间,当局亦就业界关注的重大问题及分歧与业界进行的沟通解说,并一一给予积极回应。况且,香港特区立法显然没有理由去遵从所谓英国人权组织的无理要求。客观事实显示,整个立法咨询过程是公开公正透明的,来自业界的广泛的意见及建议得到了政府的重视并据此作出了适度修订。需要公众知晓的是,该法例是专业性行业性极强的条例,若非从业人员,恐很难提出切实有效的建议。亦因此,社会大众或并未给予重视与关注,这或许是《明报》以点带面得出如此结论的原因。


再次,当局在立法咨询过程中,已经明确强调不针对个人资料及商业机密,并重申条例不具域外效力。对于美国商会就立法表达的“格外”关注,当局解释道,政府对关键基础设施的营运资料、个人资料没有兴趣。其实,相关法例并非香港独有,美国部分州都有相关法例,英国、澳洲亦有。正如保安局局长邓炳强所言,任何人如告知条例旨在监控个人资料,其实就是“呃你、吓你”。此等涉及维护包括公众利益在内的国家安全及特区稳定和谐发展的法例,显然非香港所独有,可以视作是国际法治社会的通例,如此公开透明的立法过程及清晰的法律条文,又何来的定义不清呢?如此定义政府经广泛咨询制定的法例,其用心究竟何在呢,是否在呃你吓你呢?


复次,制定相关法例旨在保障大数据时代的网络运行安全顺畅,并确保特区社会的整体利益与国家安全及发展利益,是利国利港利民的大好事情,其中当然也包括保障新闻机构客观报道的新闻自由,绝对没有任何意图干扰新闻发布新闻自由,法例对尊重客观事实的新闻报道、即新闻自由绝对保障。至于现时金管局及通讯局分管银行、金融服务与通讯及广播业营运者,法例草案列明安全事故通报仍全权由新的专责办公室负责。《明报》就杞人忧天地质疑新例下将会成立的专责办公室未必有专业知识监管。当局成立专责办公室旨在有效监督落实相关法例,确保行业顺畅运作,断然不会聘请一个社工出身的人士去监管金融银行运作系统,《明报》如此天马行空式质疑监管,是否有其他特别考虑呢?不得而知。


最后,保障基础设施安全顺畅运行,毫无疑问涉及国家安全与发展利益。就此,当局新加入营运者“在采购时考虑国家安全风险和制裁风险”,当局立例明显地是依据当前的国际分化格局向业界警示可能存在的风险。保安局就强调,电脑系统安全相关风险涵盖不同范畴,国家安全风险和制裁风险是众多电脑系统安全需要考虑的风险之一。若然漠视相关制裁风险,以现时本港基础设施系统多为美国制造,若然遭到制裁,在毫无防范及风险意识的被动场景中,必然会招致行业重大损失,甚至损害并危及国家安全。也因此,加入国家安全风险意识,显然是当局未雨绸缪的立法考量。作为一部具前瞻性的法律,不能在事端发生之后再滞后根据事故修订法例,相信社会主流声音都能够理解并接纳当局有关国安风险的预警。至于营运商是否避免向外国采购及如何采购,相信业界会有理智的判断。


《保护关键基础设施(电脑系统)条例草案》已提交立法会,相关法案委员会已开会审议,相信负责任的议员会就条例提交代表业界的各种修订建议,这也是香港立法的惯常做法。不论如何修订,经过立法会严谨审议通过的《保护关键基础设施(电脑系统)条例》,将会成为保障特区电脑设施安全顺畅运作的法例,这也是确保作为法治社会的香港在大数据时代网络安全运行、其中当然包括维护国家安全及发展利益的网络安全的必然举措,业界大可不必杯弓蛇影,提到维护网络安全就杞人忧天地担心会捆绑自己的手脚。


责任编辑: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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