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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政府:暂无意限制移居海外港人回流就医

移民港人只要持有有效的香港身份证,仍可随时“回流医病”,即回港享受公营医疗服务,有意见认为此举会增加特区政府财政负担。对此,香港医务卫生局局长卢宠茂表示,医疗服务有偶发性及急切性,暂无意要求持香港身份证合资格人士,每次就诊时提供居港日数资料并确定为“回流医病”以限制其使用服务。

(香港中通社资料图)

移民港人只要持有有效的香港身份证,仍可随时“回流医病”,即回港享受公营医疗服务,有意见认为此举会增加特区政府财政负担。对此,香港医务卫生局局长卢宠茂表示,医疗服务有偶发性及急切性,暂无意要求持香港身份证合资格人士,每次就诊时提供居港日数资料并确定为“回流医病”以限制其使用服务。

香港的公营医疗资源一向紧张,8日,在香港立法会大会,有议员关注移居海外港人“回流医病”问题,指有意见认为相关做法衍生额外及不必要的公帑开支。

对此,卢宠茂回覆指,如何定义常住香港、移居海外或回流居港,从而调整甚至限制持有有效香港身份证人士享用本地福利及使用公营服务是复杂的题目,需要广泛讨论才能达致共识。

他表示,任何持有有效香港身份证的人士及属香港居民的11岁以下儿童,均可以符合资格人士身份,使用资助公营医疗服务。现时并无规定使用者需要居住香港某指定日数。因此,医管局并无要求到医管局接受服务的病人每次提供求医时居港或离港天数的资料。

鉴于医疗服务有偶发性及急切性,亦无法作年度审批申请,医管局暂时无意要求所有持有香港身份证合资格人士,每次就诊时提供居港日数资料并确定为“回流医病”以限制其使用服务。

卢宠茂指,政府会继续留意社会的变化,不时检视现有社会福利措施及公营服务的提供。

议员陈凯欣则从公营医疗服务收费的角度提出解决方法,建议弹性规定移居海外人士的公营医疗费用,将医疗资源留给香港居民。卢宠茂回应时再次强调审批机制不利于医疗服务执行。

目前,持有香港身份证的病人及访港旅客到香港公立医院求诊,收费差距颇大。例如持香港身份证到公院急症室,收费是180元(港币,下同),未能提供身份证登记,收费为1230元;合资格人士住普通科病房,每天120元,不合资格者则收费5100元。

责任编辑: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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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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