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司长林定国。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今日(15日)在立法会大会表示,在剔除免遣返申请有关的司法覆核申请后,过去五年入禀的司法覆核案件中,合共有61宗涉及申请人声称政府过度限制基本人权的案件,当中14宗尚待判决,有42宗裁定政府胜诉或政府无对基本权利施加不相称或过度限制,或申请人撤回司法覆核申请,只有5宗政府败诉或政府妥协而和解的案件。
林定国表示,当面对涉及基本人权的司法覆核案件时,律政司会与相关政策局了解被覆核的决定、政策或法律条文的背景和目的等,经过仔细考虑及法律研究后向相关政策局提供法律意见。
他强调,胜算并非唯一考量因素, 需要顾及整体公众利益,以致对运用和分配公共资源所带来的深远影响,当面对司法覆核时,作为负责任的政府,一般需要据理力争,让法庭和市民清楚理解政府立场。就着重大议题,必须通过上诉程序才能取得终局和权威性定夺,同时判决理由亦相当重要。
立法会选委界议员简慧敏表示,有意见指政府面对同性权益问题的司法覆核时多数败诉,认为政府应放弃上诉,节省公帑。林定国回应指,大原则而言,律政司使用公帑时会审慎处理,而就相关案件方面,每次针对的法例或政策都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每宗个案考虑。申请人往往提出司法覆核都涉及多个理由,法庭未必全部接纳,但如果法庭认为政府有所不足,政府需要精准理解,才能思考如何符合法律要求。
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表示,近两年司法覆核案件数目有所下跌,关注是否上诉人未能取得法授,律政司会否担忧削弱司法覆核的制度。林定国回应说,数字下跌有不同原因,但法援制度亦有基本条件,需要证明案件有合理可争辩性,他相信相关权利较过往并无减损。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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