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闻社2月21日电 据中国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20日消息,该局近日印发《关于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开办银行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允许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开办外币银行卡业务以及对除中国境内公民以外客户的人民币银行卡业务。《通知》自3月1日起实施。
图片来源:中国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截图
中国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通知》适用的对象为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商业银行依照内地有关法律、法规,经批准在内地设立的分行。《通知》允许港澳银行内地分行在现有客户对象范围内开办银行卡业务,具体包括:对中国境外公民开办外币和人民币银行卡业务;对中国境内公民开办外币银行卡业务;对中国境内、境外对公客户(含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开办外币和人民币银行卡业务。
此外,为强化管理行履行统筹管理职责,《通知》规定港澳银行在内地设立多家分行的,如开办银行卡业务,原则上首先由管理行开办,并明确了具体程序。同时,《通知》也考虑到管理行暂无计划开办银行卡业务但其他分行有计划开办银行卡业务的特殊情形,明确了具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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