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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公署昨日(12日)落案起诉一名惩教署时任惩教助理,控告他涉嫌藉隐瞒个人债务,在3年内先后多次诈骗惩教署储蓄互助社及3间财务机构向他批出贷款共逾150万元。廉署接获惩教署转介的贪污投诉,展开调查而揭发相关罪行。
案情指,被告文伟杰,49岁,惩教署时任一级惩教助理,被控17项欺诈罪名,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条。被告于2020年9月至2023年9月案发时驻守东头惩教所,期间先后多次向惩教署储蓄互助社及多间财务机构申请贷款。
控罪指被告涉嫌在申请其中17笔贷款时作出虚假陈述,讹称已在申请表上披露所有债务,而申请表上提供的所有资料均属真实、正确及完整,意图诈骗惩教署储蓄互助社批出一笔94000元的贷款,以及诈骗该3间财务机构向他批出另外16笔贷款共逾142万元,每笔为数5万元至逾14万元。
廉署调查发现,被告申请上述17笔贷款时,均没有披露他有尚未清还的贷款。如被告披露所有债务,惩教署储蓄互助社及该3间财务机构并不会向他批出该等贷款。调查又发现,被告至今仍未还清上述部分贷款,涉款最少逾35万元。
被告获廉署准予保释,明日(14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答辩。
香港新闻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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