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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场二号客运大楼分判商涉向外劳收逾百万元贿款 被廉署起诉

廉政公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指有输入劳工怀疑被索贿及压榨工资,经调查后今日(22日)落案起诉一名香港国际机场二号客运大楼扩建工程分判商,控告他涉嫌向21名输入劳工收贿共逾100万元以协助工人受雇。

廉政公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指有输入劳工怀疑被索贿及压榨工资,经调查后今日(22日)落案起诉一名香港国际机场二号客运大楼扩建工程分判商,控告他涉嫌向21名输入劳工收贿共逾100万元以协助工人受雇。

62岁陈善泰是富善云石厂有限公司(富善)的董事兼股东,被控一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违反《防止贿赂条例》及《刑事罪行条例》。他已获廉署准予保释,案件明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讯。

案发时,金门建筑有限公司是机场二号客运大楼扩建工程的主承建商。由于建筑业人手短缺,金门透过发展局“建造业输入劳工计划”为分判商聘用输入劳工,工人日薪为1350元,金门以每月22个工作日计算向工人支付月薪29700元。富善是金门其中一个分判商,参与金门在内地进行的工人招聘。

控罪指陈善泰涉嫌于2024年1月至10月期间,与一名外劳“工头”串谋从21名输入劳工收取贿款,以协助该等工人受雇和继续受雇于金门。廉署调查发现,陈善泰涉嫌透过该外劳“工头”向工人表示其实际日薪为780元至1,150元,并要求工人把合约日薪与实际日薪的差额退还予富善,涉款共逾100万元。

廉署今日又分案起诉另一名外劳“工头”一项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名,案件明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答辩。被告36岁王振中,案发时由金门聘用,于二号客运大楼扩建工程项目带领8名输入劳工工作。王振中涉嫌于2024年4月至10月期间,串谋一名中间人从该8名工人收取多笔贿款,以协助他们受雇和继续受雇于金门。廉署调查显示,王振中向其中一名工人收贿逾35000元。

廉署发言人表示,两宗案件的工人均因害怕失去工作而哑忍被不法压榨工资,为加强输入劳工对香港反贪法例的认识,均于工人抵港8个星期内为他们安排防贪教育讲座,并会透过不同渠道持续发放相关信息。廉署对贪污采取零容忍态度,会继续与发展局及其他持份者合作,防止类似本案的罪行发生。

责任编辑:马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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